為主動適應行業轉型趨勢與監管政策要求,渤海信托近期修訂優化公司績效考核辦法,充分發揮績效考核指揮棒作用,提升業務規范,推動協同增效,推進公司管理重整向深向實。同時,強化考核結果應用,對長期考核靠后的不勝任人員,該淘汰的堅決淘汰,充分落實干部能上能下、員工能進能出的“四能”機制。
渤海信托秉承金融為民理念,將保護消費者權益作為履行社會責任的重要手段。新考核辦法進一步聚焦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,建立消保投訴預警機制,并將投訴率、處理時效、客戶滿意度等指標納入績效考核,持續提升金融服務溫度與品質,切實提升消費者滿意度和信任度。
新考核方案強化對推進機構準入的考核,建立科學完善的準入評估體系,進一步提高交易對手、信托項目的準入門檻,從源頭把控業務風險,提高項目質量,為公司穩健經營奠定堅實基礎。
新考核標準在前端強化對業務操作流程標準的考核,進一步提高信托項目操作規范性。與此同時,在運營端突出精細化、標準化理念,進一步細化操作標準。風控端與運營端同時發力,全面提升業務操作規范性與數據治理水平,確保公司風控合規措施有效落實。
同時,新考核辦法突出協同共贏,鼓勵打破組織邊界,引導各部門在業務拓展、風險防控及客戶服務等領域強化合作,形成資源共享、優勢互補的發展格局,全面提升公司整體運營效率。
當前信托行業正處于轉型發展關鍵階段。渤海信托將管理重整作為推動業務轉型發展的基石,以刀刃向內的勇氣打破傳統管理桎梏。績效考核作為公司管理重整的重要措施之一,將進一步激發內生發展活力,增強風險防控能力,成為公司回歸信托本源、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加速器。